古吉拉特邦首席部長Vijaybhai Rupani決定將2015年的古吉拉特邦太陽能政策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。該政策原定于2020年4月1日到期。
在延長9個月的政策下,已安裝及投入使用的太陽能電站可獲該政策所宣布的優(yōu)惠及獎勵,有效期為25年,由其投入使用之日起計或該發(fā)電廠的使用壽命(以較早者為準(zhǔn))。
古吉拉特邦能源部長Saurabhbhai Patel進一步介紹了有關(guān)政府決定的情況,他說,鑒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流行情況,該邦政府宣布了價值1.4億盧比的古吉拉特邦A(yù)atmanirbhar計劃,延長了許多原有政策的時限。
隨著時間期限的延長,可在政策計劃下安裝向第三方出售電力或自用電力的光伏項目,以及供政府、住宅、商業(yè)和工業(yè)使用的屋頂太陽能系統(tǒng)。
能源部長補充說,與此同時,該州的配電公司將能夠履行其可再生能源義務(wù)(RPO)目標(biāo)。
2015年8月宣布的《2015年太陽能政策》旨在尋求投資者最大程度的參與,在太陽能光伏和太陽能熱技術(shù)下建立兆瓦級的太陽能項目。此外,它還旨在鼓勵屋頂安裝的小型(千瓦級)太陽能項目。
能源部長表示古吉拉特邦是該國太陽能發(fā)電的前沿國家,它已安裝了3057兆瓦的可再生能源容量,而目標(biāo)是10,711兆瓦。
他補充說,延長政策時間框架將推動古吉拉特邦到2022年實現(xiàn)8GW太陽能發(fā)電的目標(biāo)。
文章來源: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(wǎng)